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关税法》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对外商业法》等法令律例和国际法根基准绳,经国务院核准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布告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%关税。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,货色已从启运地启运,不加征此次加征的关税。经国务院核准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。
本报4月4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日发布通知布告称,经国务院核准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。